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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不...
电力局需要承担过错责任,广告公司为雇主需要承担责任。一般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按比例赔偿损失。赔偿费用可以参考起诉赔偿项目,需要赔偿丧葬费、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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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相关解释,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你的叙述,安全保护器没有自动断电,产权设施所有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高压电电线距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为6.5米,根据你的表述,该高压线的高度完全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明文规定。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处的高压即为高压电了,所以应由高压电的经营者来承担具体的侵权赔偿责任,即由供电局来承担赔偿责任。再次,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的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合法权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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