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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集资房满5年取得完全产权可以购买。集资房属于福利房性质,房屋建成后归职工和单位共同所有;取得完整产权的集资房属于商品房性质,归个人所有...
下面是关于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的内容,请参考。按照现在相关规定,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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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只限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实际中问题较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2、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3、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4、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若出卖人拥有全部产权,当然可以将房产依法转让。只要交易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即可。 5、但卖方若只享有房产的部分产权,其单位就可依据法律及与员工的约定,享有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限制条件、优先购买等权利。此时,就有必要前往该单位了解有关情况。查明单位允许转让后,才能进行交易。
卖方使用的住宅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与商社买卖合同的约定面积不一致,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的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包括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实际结算,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方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住宅费用和利息的,应支持。买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包括3%)部分房价由买方按约定价格补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房价由卖方承担,所有权归买方的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包括3%)部分房价和利息由卖方返还买方,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房价由卖方返还买方。
关于集资房能买卖问题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如果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 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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