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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工头与临时工是雇佣关系,在临时工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包工头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二,对外,装饰公司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般由雇主和包工头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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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挂靠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发包方也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一、正常情况下,工人在建筑工地干活是不签劳动合同的,正常就是雇佣关系。 1、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造成身体损害,其损伤应由雇佣他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2、包工头是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对工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包工头挂靠在某公司,这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包工头没有资质的,发包方在对外分包建设工程时应审查分包人的相应资质,并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如果发包方明知包工头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赔偿的范围: 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
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应主张包工头支付,而主张该包工头上级有资质的发包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才存在工伤保险赔偿,无用工主体资质的“包工头”无法确定其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建房有两种情况,一是要有资质的公司承包,二是小工程,承包人不需要资质。农村建造房屋,通常不需要资质。所以,房主与包工头之间形成的是承揽合同关系。如果是有资质的公司承包的,那房主与公司之间是施工合同关系。按你说的情况来看,房主与包工头是承揽合同关系,房主不承担责任,包工头承担雇主责任。如果雇员是房主请来的,那情况又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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