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建筑分包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一些是由的出现可能会导致当事人想解除合同,那么在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呢? 首先,发包人在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的处理如下: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合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 ②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 ③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未完工,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④承包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继续施工的; ⑤建设工程竣工前,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项目的。 三、承包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①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且符合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②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③不履行约定的其他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的。发包人有上列情形且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未加履行的,承包人可解除合同。 四、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劳务施工合同的区别。二者的区别: 1.标的种类不同。工程分包的是建设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完成方式不同。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只提供劳务即劳动力。 3.签订条件不同。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则不需要业主同意。 4.合作管理方式不同。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统一协调管理,承包人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是工程承包人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的一部分,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5.价款结算不同。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劳动力单价和工时数量进行结算的。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解除有: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四)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