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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没有单位的和农村居民,经户籍所在地居...
您可以好好看一下《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看自己是否属于法律规定允许生育二胎的情行。 第十七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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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发布了《辽宁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建立和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在内的全面二孩配套政策,探索对生二孩的家庭给予更多奖励,减轻生育负担。与此同时,辽宁省还支持老年人自主创业,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该计划与近年来辽宁省常住人口持续减少、人口流出加快密切相关。另外,辽宁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也不容乐观,数据显示,2017年辽宁省出生人口288、4万人,出生率6、49‰,死亡人口30.3万人,死亡率6、9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44‰。同时,辽宁省的人口老龄化也很明显,2017年底60岁以上人口998、4万人,占比22、85%65岁及以上人口626、8万人,占比14、35%辽宁省的老龄化程度可以说是全国第一。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焕廷法律服务团队A为你解答
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该按所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退回。两孩生育政策正式实施后,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已作为常规。因此,国家卫计委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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