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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1、申报户口:不需要“罚”款(不管是否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申报户口);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新生儿应该在其出生后的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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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3,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同时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4、超过12个月的,由其父母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上户口,需要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是有该限制的: 1、新生儿申报落户的:(1)应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2)去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 2、迁移户口落户的:应在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凭相关证件,办理落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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