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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1)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是企业根据会计准则或者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会计的核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具体的计算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的联系: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不允许税前列支(纳税调增)金额-当年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金额-税法规定免税所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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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所得税本身是不能的所得税前扣除的。因此,利润总额填列的是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而不是净利润。已经缴纳的所得税额,通过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已经预缴税额予以抵减,不从利润总额中减除。例如,汇算清缴时,利润总额为100万,已经预缴25万所得税,净利润为75万在汇算清缴表里,利润总额填写100万,这样计算出应交25万所得税,然后在下一栏填写已经预缴25万税额,最后应缴补缴额为0而不是填写利润总额75万,计算出应交税款为18.75万,已经预缴25万,最后要退回6.25万,这是错误的,不允许的。
1、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所得额、免税所得额、各项扣除以及弥补过去年度损失后的馀额。2、所得税额是企业当期应缴纳的税额,等于应缴纳税额乘以适用税率。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到的结果,按公式表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按“应纳税所得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额。简单的说,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计算依据,是所得额;应纳税额是所纳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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