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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申请1。员工申请。二、审核受理。(2)信息和资金转移1。检查员工身份信息;2、根据当地规定审查是否符合转移条件。通过审核的,外国公积金中心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附表4),上传至平台,传递至成都公积金中心,同时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核失败的,通过平台将原因反馈给成都公积金中心,由成都公积金中心通知员工。(3)信息接收和资金转移1。审核入账。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核对。核对一致的,将转入资金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通知职工入账。检查不一致或员工对转入资金有疑问的,成都公积金中心应向外国公积金中心了解情况,外国公积金中心应负责回答员工的疑问,并通过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协商。二、信息传递。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心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反馈给外地公积金中心。
异地转入成都公积金所需资料包括:转移职工身份证、转移单位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转移单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转移接收证明》等。
职工在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以向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其他地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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