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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围标串标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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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对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等投标活动的参加人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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