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处罚的范围如下,《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
①、对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检查;②、对违反土地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③、对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活动依法进行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 1.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2.无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有权的市的规章:同上,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协调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 (一)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四)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三条【撤销立案】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新情况发现不符合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的,应当撤销立案。 第二十四条【紧急案件先行调查取证】对需要立即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第二十五条【立案审查后的案件移送】经立案审查,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属于其他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其他有关部门。
《行政处罚法》是针对于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的一般违法,所以范围上并不适用所有一般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自1996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囘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2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