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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个人缴费,始于1992年至1993年间。国家推出新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95年,统一制度始于1998年,完善制...
我国是一九九三年开始实施缴纳社会保险金制度的。一九九三年,我国在部分国有企业里试行养老保险制度,开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金,即开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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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从1992年开始试验,1998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07年开始试验,2010年在全国开设。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支付保险金的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社保是从1999年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不过各省、市和行业的缴纳时间都不一致,最早的1992年,国企基本上是1994年就开始缴纳。 一、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二、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重庆是1999年开始实施医疗保险的。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工人基本医疗保险规则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增进工人医疗保险规则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工人基本医疗保险规则。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商定的医疗做法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要求,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花费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1。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规则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规则,花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有交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组织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得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型的保险相同,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胁迫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得病并去医疗组织就诊而发生医疗花费后,由医疗保险组织予以肯定的经济赔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险转移和赔偿转移。即把个体身上的由疾病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分摊给所有受同样风险胁迫的人员,用集中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来赔偿由疾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医疗保险的职责范围很广,医疗花费则通常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花费、药费、住院花费、护理花费、医院杂费、手术花费、各种体检花费等。医疗花费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花费,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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