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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
根据你所述案情,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很有可能出现两种不同结果:一是认定你公公房改时在共同生活的人口方面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你婆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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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如果离婚双方不能就房产分割大成协议,则可以就所争议的共同房产进行诉讼程序来解决分割归属问题。
房产证有夫妻两人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三种方式处理,第一种是房屋归一方所有,拿房屋的一方给付另一方房屋价值一半的钱,房屋价值可以进行协商;第二种是双方都要房屋,就由双方竞价,谁出价高,房屋就归谁所有,出价高的一方按照他的出价给付对方一半的钱;第三种是双方都不要房子,由法院拍卖,所得的卖房款双方各得一半。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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