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誉。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 (二)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执行判决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2、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严; 4、主观方面是过失。
1、概念: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是指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