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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员工应提供单位签署的《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及本人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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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在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其中,按照情形(二)、(三)、(四)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后,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若无继承人也无受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更详细的条件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为准。
可以的。住房公积金提前提取得条件有以下几点: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3、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的何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得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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