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差旅费报销流程如下: 1、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直属上级审查,财务人员审核--出纳结算付款。各分管领导应对差旅费报销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全面责任。 2、财务人员、稽核人员、资金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报销手续、预算额度、票据合法性、真实性、出差标准进行审核并对此负责。
如果你工作的第一个单位是因破产被其他企业收购,且收购行为已经结束,那所谓的欠款你无须再还,收购企业也无权收取你4000元欠款。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既然后一单位收你4000元,你当然可以向其主张报销相应的差旅费。否则,对于收购单位强行收取你4000元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只要自收款之日起没过2年的诉讼时效,可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当然,如果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已不再受司法保护了。除非你能证明在这2年期间曾经向收购单位主张过权利。
1、出差人员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原因、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2、出差人员应持批准的出差申请表,填写付款申请表,并列出付款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款。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形成书面报告,并向主管领导报告,由主管领导的评估结果,并签署评估意见。4、审计人员应根据签署主管领导评估意见的出差申请表和有效的出差文件,按照费用承包标准进行报销。5、不得报销与原出差申请表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一致的差旅费。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更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7人已浏览
2,594人已浏览
484人已浏览
1,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