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被告住所地是注册地还是实际经营地

2023-04-25
此问题在实践中争议较大。一种意见认为,法人住所地是唯一的,实行工商登记制度,如果发生变化,应根据法人登记条例进行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仍以营业执照确定住所地。原告只须证明起诉地为被告的登记地即可。如果对实际营业地进行确认,对原告是不利的。一种意见认为,只要法人工商登记地或实际营业地、办事机构有一处在受理案件法院辖区,此法院对案件就具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多营业地或多办事机构的法人普遍存在,也很难区分主、次。为统一操作,对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主要不作条件限定,包括规模、时间等等,只要当事人能够证明其确在该地经营或办公即可。根据工商登记的要求,法人在设立时其住所应当是其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法人住所地。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