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客观方面表现...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失火罪、决水罪、过失决水罪、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放火、决水、爆炸、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放火、决水、爆炸、毒害以外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如果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是什么呢?今日,本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此类犯罪时,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不能随意缩小范围,混淆犯罪与非犯罪、此罪与彼犯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确、量刑不当。根据《刑法》第一十五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毒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