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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的结婚证: 1,可以在男、女双方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2,如果双方都是均川户口的,应该在均川的辖区民政局办理。二,《婚...
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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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办事项目: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登记领证相关部门:产权监理处办事依据:服务对象:提供资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购房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或交接证明(门牌号与合同不一致的,开发公司提供说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港澳台及非中国国籍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购房的,买卖合同须公证,个人购房者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备案证明; 5.销售发票(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契税完税证明; 7.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8.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交审批表; 9.登记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办事流程:至测绘窗口委托测绘配图→至总服务台查验书证并取登记号→凭号至窗口登记→至税费结算窗口交费→回原窗口领取收件收据→到领证日期凭身份证明及收件收据领证办事期限:自受理登记后5个工作日办结收费标准:购房人承担:契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住宅免交)、合同印花税、配图费、权证印花税。开发公司承担:交易手续费。
一、办理条件: 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二、提交的材料: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3张。 三、办理程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四、办理时限: 证件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理,发给证件。 五、费用情况: 免费办理。
我来为您解答下在成都结婚证办理程序都有哪些呢这个问题结婚登记应该去男女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1、当事人男女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符合要求的照片; 2、共同去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书面申请登记结婚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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