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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
首先,必须确定符合2孩政策的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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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妊娠 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 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1.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人平均缴费工资计发。每日的假期工资=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平缴费工资/30天比如一个孕妇参保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是5000元,按照目前最普遍的单胎、晚育、独生子女,剖腹。也就是在产假中,可以享受5000/30×140天=23333元的生育津贴。 2.广东2016产假新规定 产妇:128天或158天 一孩或二孩顺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128天; 一孩或二孩剖腹产:98天女职工生育产假+30天合法生育奖励价+30天剖腹产假=158天;
生育补贴,社会保险局按公司申报的缴费基数总额平均清算。如果清算额比个人工资高,全部给个人。如果清算额比个人工资低的话,差额必须补充给个人。 计算公式: 本人生育津贴=本人月工资/30天*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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