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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使用权房产继承

2022-05-03
1、上海的使用权公房有一定的特殊性。随着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公房可以置换,可以个人名义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下,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也便具有了一定的市场价值,并能以货币的方式进行量化。因此,在实践中,有判例确认在公民死亡后,公房使用权作为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可列入遗产的范围由继承人继承。 2、但从你的表述看,似乎你们的公房承租人系你母亲,如果这样,你外婆仅仅是同住人,只享有居住权,其过世后,该承租公房不能作为你外婆的遗产由其子女继承。也就是说,不存在其他子女要求分得你外婆的份额的问题,如果其他子女要求继承,即便诉至法院,也应当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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