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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产假的计算一般来说,实际产假天数=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特殊原因增加天数。 法定基本产假天数,《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才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陪产假与产假实际享受的主体不一样,其中陪产假一般是男职工享有的,当然这也要是男职工的合法配偶在怀孕生产的时候,男职工才能同时享有的。换言之,如果此时是情人、小三或者是女友怀孕生产的话,则因为双方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男职工不能同时享受陪产假,自然对应的福利待遇也是不能享受到的。而对于陪产假的天数,国家没有作出统一的规定,具体就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了。从这点上来看,在不同的城市其实规定的给予男职工的陪产假天数也就是不同的。
产假最多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受80天的奖励假期,男性享受15天的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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