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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关于地域管辖。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公安机关...
治安案件的管辖的规定如下:1、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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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5)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强行进入场内的; (2)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3)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4)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5)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6)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3、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已于2006年3月1日废止,此后施行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治安案件的管辖权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这是关于治安案件管辖的规定。一般来说,管辖可分为职能管辖、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职能管辖是关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管理事项分工的规定,如应当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法院管辖或者其他部门管辖;区域管辖是指明确管理事项在不同地区相同性质的职能部门之间的划分,即当由具体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明确管理事项在同一性质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分工,即由派出所、县公安局、市公安局或省公安厅管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主管部门应当是各级公安机关。因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属于公安机关内部事权的划定,而是授权国务院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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