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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股权转让事项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方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书面通知应包含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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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于股份公司是资合公司,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关系到公司和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股份公司股份自由转让是一个外部性的问题,外部性的问题一般是不能通过章程予以变更的。如果公司章程要通过章程对无记名股票转让附加限制条件,就是对股份公司基本制度的根本破坏,就是对公司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重大侵害。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公司法股份自由转让原则属于强制性规定,是不能通过公司章程予以变更的。
免费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税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需要缴纳各种税费。税务变更时,需要请税务局出具完税证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其中,个人所得税负担较重。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依据核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个人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较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公告中列出的方式进行核定。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和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已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和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产生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性是此类案件审理的难点。
不可以。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适格的民事权利主体。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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