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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
房产交易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如下;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一般情况如下: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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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对前款所列第(三)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如下: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计算增值额的应当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土地增值税要进行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四、省税务机关规定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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