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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土...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预征率为1%-3%;营业用房预征率为1%-2%;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以内;其他类型预征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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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以房地产转让收入为依据,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1)增值金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税率为30%;(2)增值金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税率为40%;(3)增值金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税率为50%;(4)增值金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税率为60%。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两种方式是第一种,核定征收,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征收,类似于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如果成交价格为5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为5万×1%=5000元。二是扣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可以提供购房发票,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发票,但可以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1、能够提供购房发票的,可以减去以下项目金额:(1)取得房地产时有效发票所载金额;(2)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从购买年度到转让年度增加5%;(3)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的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款;(4)取得房地产时缴纳的契税。2、不能提供购房发票,但能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成本评估法》评估的房屋和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扣除的项目金额按以下标准确认:(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金额证明;(二)中介机构评估的房屋和建筑物价格(不含土地评估价值),需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评估的房屋和建筑物价格;(三)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与房地产转让相关的税费和价格评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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