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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选择以货币安置的形式进行赔偿,在签订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搬迁前将支付赔偿;二、如果选择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的形式进行赔偿,在签订...
取得拆迁补偿的时间以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支付时间为准。拆迁补偿是指拆迁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主要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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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应在被拆迁人搬迁前到位。也就是说,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是拆迁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不能违背。1、如果选择以货币安置的形式进行赔偿,在签订货币安置协议后,将在房屋搬迁前支付赔偿;2、如果选择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的形式进行赔偿,在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后,将在房屋搬迁前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安置房在1-2年到期后仍未交付,过渡费用将按协议再次补偿。
拆迁赔偿款一般四十五个工作日到账。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是否列入拆迁范围以及拆迁时间,应当咨询当地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后会有公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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