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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工程时间问题,具体是因此而开业时间延期了,还是完全不能开业,如果是延期,可以告知客户,至少能保留一些意向客户,具体损失的话,你做招商这...
合同是什么时候签订不重要,重要的是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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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合同签订日期和开工的,具体来说是建筑法中的开工日期的含义是:根据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工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计划开始施工的时间,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为准,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水、电等工程都不算正式开工。
由于对工程合同的熟悉程度不够,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国内在开工问题上的程序相对复杂。当然,开工日期本身也有多种性质:具有法律意义的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具有法律意义的开工日期实际上就是根据工程合同定义或生成的开工日;而实际开工日期更多地指向承包商根据他的进度计划而设定的开工日。通常,实际开工日在承包商实际占有工程现场之后。
1、你说的“实习”是什么含义?是在校生吗?如果是,你与单位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 2、你说“两个月后实习通过,转为正式员工”时间是否6月1日或6月18日?如果4月份你们之间的尚不具备签订劳动关系条件的话,那么6月1日至6月19日可以作为“待签期”,不签订的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签订的符合劳动法约定的30天期限。 3、法律规定,实习期不能算作试用期,除非双方书面有约定的。 4、你可以按照4月1日签订的协议规定,获得你的报酬。属于不具备签约条件的,单位不承担不签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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