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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劳动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那么,在仲裁结果出来后怎么执行呢?我做以下简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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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县镇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成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住所:成都市区路号。联系电话:执行依据: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劳仲委字(2009)第号仲裁调解书。申请事项:请求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金元。申请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纠纷一案,经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于2009年月日达成调解协议,依据调解协议的内容,被申请人应在调解书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各种补偿金元。然而被申请人在调解书生效后却出尔反尔,在约定的付款日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贵院予以强制执行。此致成都市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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