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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于2012年4月28日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
大连流产假规定的时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是98天,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有独生子女证,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 3、如果难产、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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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连市晚育女职工的晚育假期还是可以享受。大连女职工目前的基本产假仍然是90天,根据大连本地的生育政策,已婚女职工23周岁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同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在90天基本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60天奖励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次结婚即为晚婚,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即为晚育。晚婚晚育只生一个孩子的女职工,目前可休150天产假,如果是难产或者剖腹产,产假再加15天。晚婚晚育一个孩的丈夫可休15天的护理假。如果是多胞胎,女职工的产假可在上述基础上,每多一胎增加15天,但产多胞胎和具有准生证生育二胎的,丈夫没有护理假。休假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了60天的产假,配偶享受了15天的护理假期。假期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了60天的产假,配偶享受了15天的护理假期。假期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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