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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况紧急,可以直接代表。如果不是情况紧急,第一,可以召开股东会,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第二,可以要求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起诉讼,第三是申请执行...
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个别股东的利益。为保护个别股东利益而进行的诉讼是股东直接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又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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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 原告是被侵犯利益的股东,被告是公司或者是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原告是公司的股东,被告是侵害公司利益的人。
1、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这一规则的适用应予以修改,否则可能会失去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价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大多是公司的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清楚,可能无法向法庭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因此,要求原告股东承担举证责任将不当增大原告股东的败诉风险,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作用将无法发挥。2、但是,股东代表诉讼中也不能直接实施举证倒置的规则。因为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被告不仅是公司的内部人(《公司法》第151条第2款),还有公司的外部人(《公司法》第151条第3款)。公司内部人作为被告,承担相当的举证责任是可行的,但公司外部人作为被告,举证能力可能比原告股东差。3、因此,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被告为公司内部人时,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被告为公司外部人时,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公司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起诉时,公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赔偿归公司所有。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为原告的资格不资格。无过错的股东,无论其在公司的股份大小,都允许其行使代表诉讼的权利,因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人数不多,股东之间有一定的人性,一般不适合限制股东的原告资格。2、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作为原告的资格。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纯粹是合资的,一些小股东也是其他公司的大股东。他们可能会借代表诉讼的机会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公司的声誉,因此有必要限制其作为原告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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