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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同居者处理财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个人财产由所有权人独自享有,共同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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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居财产该如何处理(一)个人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一般归该所有人。(二)共同财产: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2、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3、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二、应该怎样分割同居财产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的处理遵守如下规定: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6、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就男女同居财产来看,也是具体区分为了个人财产与共有财产的。此时同居财产该如何处理,就需要看财产的性质如何了。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当然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而要是被认定为共有财产的话,那么男女解除同居生活的,可以主张进行财产分割。
1、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分割处理。 2、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不用返还。同居生活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的财物有按照赠与关系处理的,也有按不当得利处理的。同居期间赠与的财物是否返还的,就是看如何证明是赠与还是不当得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获赠或者赠与对方的车、房、贵重财产是否需要返还。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一)同居概念及范围的界定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同居的构成要件: 1、同居主体是男女双方; 2、未经结婚登记; 3、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4、以公开的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 (二)同居的范围可概括为四种: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4、婚外或同居外之姘居。即秘密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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