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于以夫妻名义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
对于以夫妻名义期间共同财产分割,应充分考虑双方的男女关系、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同居的“程度”和“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其间所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一)同居概念及范围的界定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同居的构成要件: 1、同居主体是男女双方; 2、未经结婚登记; 3、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4、以公开的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 (二)同居的范围可概括为四种: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4、婚外或同居外之姘居。即秘密同居。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
同居财产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2、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 3、对当年无收益的养殖业、种殖业,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经营管理考虑,合理分割或折价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4、对双方共同投资的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或店铺等,由双方就该合伙投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或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5、共同债权各半分享;共同债务各半偿还。但共同债权、债务份额不均等的,按份额享有和承担。对共同债务应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