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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地税、财政部门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及完税凭证; 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
办理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住房消费行为之一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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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网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
办理条件: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住房消费行为之一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已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理。租赁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员工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租赁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注: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话查询:咨询电话:96319或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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