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和查阅、复制权的方式保护权益。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导读:借鉴加拿大证券市场经验,谈谈如何加强我国上市公司并购活动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一、加拿大证券市场的相关制度加拿大证券市场在并购活动中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上市公司并购小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表决权和查阅、复制权的方式保护权益。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1、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法,累积投票制不是强制性规定,由公司自由选择适用。累积投票制可以使代表小股东意志的人选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保护小股东利益。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应当争取在章程中明确董事、监事选举中采取累积投票制,这样可以使小股东在董事会、监事会上有一席之地,反映小股东的正当要求。 2、在章程中争取有利于全体股东、董事发表意见和对大股东独断专行行为制约的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可以约定股东会、董事会参会人员中小股东到会人数和比例,低于规定人数和比例的,不得召开会议,以此促进表决结果更有利于保护小股东的正当利益。 3、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中争取职工代表的比例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组成中,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人数和条件。职工代表作为董事和监事,看起来与小股东没有关系,但是职工代表的增加可以削弱和限制控股股东的独断专行。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小股东可通过下列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1)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必要时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 (3)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危害自己利益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风险提示:当其他股东违法作出股东会决议并侵犯其合法权利时,小股东应及时寻求法律救济。按照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瑕疵、表决方式瑕疵的不同程度,小股东可以主张公司决议不成立、可撤销或者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8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