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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归还使用款项可双方协商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实际上这是附条件的赠予行为,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
首先,当赠与人赠与他人房产时,已经成立了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 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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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个大男人了,给了女人的东西还好意思要吗?不过,你要想往回来依据倒不是没有,你在恋爱期间帮她买了很多东西,还有手机,过年还给了她妈妈红包,这部分属于赠与,按法律是要不回来的,你可依对方不当得利,要求对方返还,一般通过协商,婚姻不成人家也不会要你东西;她在你银行卡里取走了钱,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你给了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对方依法也应返还。
给女方的房子如果没有过户可以回来,如果过户的女方有下列法定情形也可以回来: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赠与人因受赠人违法行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一般是可以撤回的,如果是带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就不可以。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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