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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女方的房子如果没有过户可以回来,如果过户的女方有下列法定情形也可以回来: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
1、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赠与的房子能要回来。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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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尚未过户,那么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 但是如果是具有社会公益或者是道德义务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就无法在过户之前任意撤销;如果是已经过户的,那么在以下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的等等。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如果已经变更登记,不能收回了。 如果还没有变更登记,那么可以收回,撤销赠与。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一般来说,赠与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可以返还。但赠与合同经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不得返还赠与的财产。 若房屋已办理权转移登记,则一般不能回收,除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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