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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已实际工作但是没有办理入职的情况,可以与公司协商要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般会根据集体合同的标准支付工资,没有集体合同...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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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上班的时候没办入职也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只要提供了相应的劳动就有工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工作多久就支付多少工资。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对于员工入职,用人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员工提供《离职证明》,但个别员工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提供该证明。而招聘到一个合适的人选往往也不容易,那没有《离职证明》办理入职有什么风险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第八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和办理退工手续一样,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实务中,有的用人单位会让员工写一个《个人承诺书》,承诺目前已经离职,如发生问题,所有责任由本人承担等,那这样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员工写了《个人承诺书》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不过单位可凭《个人承诺书》和员工秋后算账。那还有其他办法吗?如果这个员工确实是单位所需要的人才,可让劳动者到户籍所在地居委、劳动保障服务部门出具失业证明。通过这样的辅助证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重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能,而让劳动者顺利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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