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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营业税及附加,还需要计算房产税、印花税。1、房产税,出租房屋按租金的12%纳税,减去该出租房屋按原值缴纳的房产税,是应该补缴的房产税2、...
在实践中,我们知道一些企业或个人的用地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土地使用税是企业的经营发展中产生的税额,之前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边,后来对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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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及附加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应依法纳税。土地增值税1、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2、根据国税发[2005]89号文规定,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自2005年6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各税种)。3、广东省建设厅在2005年发布的《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中规定:我省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一条规定,开发商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一条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规定,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地税局按不低于3%的比例确定。湛江地区的定为不低于5%。契税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2、《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第五条契税税率为3%。购房者营业税及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所以,购房者不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个别开发商将税款转介给购房者负担是不妥的。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所以,购房者不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个别开发商将税款转介给购房者负担是不妥的。土地使用税《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暂缓征收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一条、(四)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购房者未取得任何所得,所以,不属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契税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2、《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第五条契税税率为3%。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六)点规定: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等。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由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核算方法与以前不同,新增加科目"长期应收款"。
大病医疗可以记录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每年8万元的标准限额扣除。简而言之,个人负担部分在15000元以上,95000元以下据实在汇算清缴时扣除。温馨提示:进行此扣除需保留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注:月起征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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