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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根据其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级1—2月的标准发放。即其工龄乘以其1—2月工资的标准就是其一次性安置费的总金额...
1、国有企业破产问题,适用《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职工安置方案等重大事项,应该提交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2、因职工自身情况不同,可以选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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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企业职工。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破产职工安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998)188号第规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政策仍应执行《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其中规定对职工‘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付给安置费,标准不高于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的三倍’,这一政策适用于破产企业的各类职工,包括合同制工人。 关于自谋职业的职工是否保留养老保险关系问题。我们认为,自谋职业者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原养老关系依然保留。自谋职业者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继续参加基本养老社会保险统筹。
根据政策,破产后应进行清算,其他欠款应在支付员工欠款后支付。在员工安置方面,一方面是服务年限的买断,另一方面,如果有重组,一般会考虑优先安置原员工。国有企业破产的员工安置政策较多,地方政府也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单位将有破产重组计划。除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外,该计划还需要在以前的代表大会上进行讨论。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破产程序后,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员工的生活费用。破产企业员工安置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先从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中分配。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品的,转让收入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支付不足的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收入中依次支付。仍不足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支付。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也不参加退休职工的。《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费用,应当转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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