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意; 2、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3、事件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为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发生了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后,当然发生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效力。这种当然丧失,又可分为终局性丧失和非终局性丧失。终局性丧失,是指法定事由一经发生,继承人即当然且确定地丧失继承权,之后不会因为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而恢复继承权。非终局性丧失,是指在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发生后,继承人在却有悔改表现且得到被继承人的原谅后可以不丧失继承权。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四种当然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中,只有一种情况属于上述非终局性事由,即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遗弃和虐待严重的行为,给被继承人的精神和肉体造成了重大创伤,违反法律且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继承人当然地丧失在本次继承中继承遗产的资格。但是,如果虽然发生了遗弃和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情形,但是该继承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对该继承人表示了宽恕,则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这一规定是对被继承人意思自由的尊重,如果被继承人饶恕了继承人对自己的不法行为,并且愿意由其继续继承遗产,法律不加以干涉。
导致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三)赠与合同的法定解除。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解除赠与合同,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513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