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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已经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的承包地可以在有效的承包期内进行经营权的流转,承包人可以保留承...
土地承包权还是自己家的,转的只是土地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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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无效合同,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流转合同。无效的流转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受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却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虽然对无效承包合同的确认从六个方面作了规定,但是,对处理农村土地无效流转合同在很多方面没有包含。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之所以会出现那么多的土地纠纷,关键是当事人双方订立的流转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所表现出的特征,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土地流转合同的主体不合法。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但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中土地流转的主体不明确十分普遍。
需要判断土地是否属于死者的财产。若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一般来说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继承的是土地的使用权。根据关于农村集体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已拥有一处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建议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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