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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有权拒绝不公平的土地流转,不能强制流转,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诉。 2、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
土地进行流转时,农民有权拒绝。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地。农民拒绝土地流转的,在对土地承包方案进行表决时可以投反对票,反对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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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农民收入的高呼声中,农户土地依法流转是完全符合国家政策和倡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发展下的新型产物,转让使用权,发展现代农业上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聚土回答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在农村土地的利用和农民增收,在经营权上灵活处理。因此无论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土地流转都是完全符合国家土地流转政策的,即保留承包权。在如今三权分置和盘活农村土地,与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前的合作社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改变农户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
1.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交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3.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4.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以重庆为例,去年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5.股份+合作 中国山东省宁阳县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每股(亩)700元,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
土地进行流转时,农民有权拒绝。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调整承包地。农民拒绝土地流转的,在对土地承包方案进行表决时可以投反对票,反对票取得三分之二农民同意的,不得流转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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