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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确定您所咨询的问题,故无法提供针对性答复, 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 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工作日至南京原参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如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同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相关凭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南京社保机构联系转移事宜;如需代办南京社保转移,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至柜台办理;在办理南京社保转移的同时,可申请医保个人账户退费手续; 3、社保社保跨统筹区转入南京社保的人员,在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后,可将外地的社保转移至南京。办理转移手续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 (1)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提供户口簿(南京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入的,填写《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 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1、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签字的)。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免冠彩色照片。 5、手续费。 6、到民政局就一定要双方一起在场。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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