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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
【法律意见】指认现场,与最终是否判处拘役或徒刑以上的刑罚,以及是否判处实刑之间没有关联,因此,无法一概而论。所谓坐牢,就是判处拘役或徒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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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交警要及时出警,求职伤员。并对事故现场拍照、测量,绘制出事故现场简图。然后把事故车辆停靠一边,防止阻碍交通。然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通知双方。同时也要把事故双方责任人叫到一起进行事故调节,如果能达成协议的,就走简易事故处理程序,并签定协议。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那就走法律程序,受害的一方到法院起诉。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情况大概是这样他在去的路上喝了酒回来的路上朋友开的车,撞到了护栏,然后都被拉去验血了,他们来回路上都有监控,且只有短暂停留。请问律师第一,他能否被认定酒驾第二,他开车的朋友达到了的标准,是否会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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