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为“谁主张,谁承担”。当事人需直接支付给鉴定机构。败诉方需承担司法鉴定费用,而鉴定费则由承担举证义务的一...
1. 在开始写起诉状之前,需要清楚地了解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接着,需要列出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还款),最后将事件的所有细节清楚地描述清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均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失主若要追回被盗窃的财物,可以提出请求,希望警方提供帮助。这不是警方的义务,但一般情况下警方可以将失主的请求转达给行为人。行为人可以用自己的钱偿还,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偿还。在此情况下,积极退赃并挽回损失通常是法定的从轻处罚情节。如果警方无法帮助失主追回财物,失主可以在行为人移送起诉之前,撰写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在法院审判时要求行为人赔偿失主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在大多数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是被羁押的,而办理取保候审在刑事辩护中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一名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我也经常遇到当事人亲属向我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需要说明的是,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相当宽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但是,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宽泛,实践执行中取保候审的办理也就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办案单位却认为不符合。可大家适用的确实是一个标准,却能够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这就形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9人已浏览
30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