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法建造了一个房子,行政复议违建拆除的期限是复议是两个月,诉讼是六个月,也就是说你在两个月内可以进行复议,六个月内可以进行诉讼。在实践中我发...
就违建拆除行政复议来说,行政机关以当事人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决定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公民或者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的,对行政机关执行生效行政决定的实施行为不服的,可以通过国家赔偿途径解决。行政事实行为虽然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它毕竟是一种基于行政职权的行为,也可能在实施中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依法行政的原理,行政机关对行政事实行为的损害结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二)、(三)、(四)、(五)项,以及第四条第(四)项所规定的几类国家机关违法使用武力的行为就是行政事实行为。例如,行政机关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实施强制执行造成财产损害的行为就属于行政事实行为。在此情形下,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因此,若姜小亮认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执行生效行政决定的实施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可以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申请国家赔偿。
违法建筑在复议期间,一般不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再决定是否强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3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