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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工作不能按时吃饭患胃病不算工伤。因为工作不能按时吃饭患胃病,并非因为职业因素危害职业病,不能按职业病认定为工伤;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贷款逾期超过三年,是过了民事权利诉讼的时效,用户选择不还款,那么逾期记录会永久保留在征信中。因此,逾期超过三年,贷款机构不能起诉用户,但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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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住院、不去申报工伤,你自己吃亏,不要听老板的。【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胃癌晚期所立遗嘱有法律效力,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我是在医院工作的,医院是属私立性质的,我与医院也签过合同的,我今年7月15日生的小孩,有三个月产假,当时的院长(医院人员变动很快,现在已经不在医院,调到别的地方去了)承诺三个月产假是有工资的,等产假休完后,回来上班时,产假工资一起发完,可我现在去医院上班时,现在的院长不要我上班了,产假工资也不愿意给了。 1.产假工资能否要回? 2.如果我自己要求上班,是否可以? 3.如果院方没有解决以上问题,我是否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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