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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3月3日起,杭州开始实行行的的购房政策。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也就是说,外地人在杭州市区购房需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并且限购一套。杭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 第三套限购。以上内容就是杭州买房条件,希望您能满意。
2、在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 3、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 《通知》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通知》还增设了针对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限购措施,明确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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