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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 合同自然到期后,劳动者要求继续签订的,用人单位应当签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
因为你与学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当你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你本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学校应当与你订立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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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第二次是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你主动辞职的那肯定是没有你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按照所叙情况,你已经连续两次与单位签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等两种例外情形,而你自己已同意续订的话,依法你的单位应当要和你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当然,如果你不同意续签,可以给你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标准是: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年就支付你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的补偿。
法律上没有,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第三次如果符合无固定期合同条件,可以要求单位补偿,和单位协商补偿金,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只支持最后一年的双倍工资补偿(仲裁时效一年)即使单位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仍然可以解雇,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支付补偿金就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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