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1]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
在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过程中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尽管不能针对征地补偿标准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有些行政纠纷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包括: 1、国家行为; 2、刑事司法行为; 3、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4、抽象行政行为5、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6、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7法定行政终局裁决行为,例如国务院的复议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可提起行政诉讼。 8、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9、行政调解行为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对行政行为给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造成损害而进行的救济方式,就两者的结果来看都可以达到救济的效果。不同的是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诉讼,诉讼结果不服就不能复议了,只能通过上诉解决。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书面形式,即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据以请求复议机关启动复议程序的申请文书;另一种是口头形式,即不向复议机关递交书面申请,但有明确的意思表示向复议机关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这两种申请形式的区别是前者是要式的申请形式,后者是非要式的申请形式。从我国多年的行政复议工作实践看,书面申请形式一直是被普遍认可的复议申请形式,国务院制定的行政复议条例对申请行政复议的只规定了一种形式,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规定“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递交复议申请书”,同时对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的内容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应当说复议申请采取书面形式有许多优越性,一是能够保证复议申请内容明确具体,使复议的理由和复议的请求清晰明了;二是有利于维护行政复议工作的严肃性;三是有利于行政复议程序的完整,便于复议机关依据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调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正是因为复议申请采取书面形式有许多优越性,因此,可以肯定的说,在今后的行政复议实践中申请复议采取书面形式的还是会占主导地位。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6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